【平医开发】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一期)项目暂估价工程材料、设备(第二批)供应商入围报
发布时间:2021/10/12 18:28:31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合理利用市场资源,加强供应商管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提高经营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公司决定公开征集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一期)项目暂估价工程材料、设备(第二批)供应商入围单位,欢迎具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一期)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期总用地面积109947.06㎡,一期总建筑面积194729.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749.74㎡,地下建筑面积72979.64㎡,单体包括:1#医疗综合楼、2#急诊楼、3#多功能厅及行政办公、4#科研教学及专家公寓、8#开闭所、9#医疗气体站房、10#污水处理站、11#垃圾收集点、地下室。
五、采购范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一期)建设过程中暂估价工程材料、设备(第二批),详见附件。
六、服务期限:自入围之日至平原医院项目(一期)建设完成。
七、资格要求及原则:详见附件。
八、供应商备案:
1、备案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营业执照,并提供所代理品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备案的供应商如为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本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1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1日16时整将报名文件胶装四份递交至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尧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楼造价合约部。
3、报名文件递交人应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一期)项目暂估价工程材料、设备(第二批)供应商入围报名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持法人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报名文件)及报名人身份证递交文件。
4、入库报名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单位附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整套资料加盖骑缝章)。
5、后续采购从备案入围的供应商中选择。
6、报名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所要求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按照要求提供文件者一律视为无效报名资料。
7、在整个采购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一经发现所提供材料为虚假材料,采购方将取消其资格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九、其它要求:
1、附件: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一期)项目暂估价工程材料、设备(第二批)清单。
2、报名单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百度网盘二维码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尧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楼造价合约部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373-7553358/18697319829
2021年10月12日
至所有供应商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供应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及平原医院项目建设的支持和关注!
随着平原医院项目建设进入全面施工阶段,项目暂估价材料及专业工程的采购也逐步展开,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及有利于各供应商公平、公正的参与项目采购,结合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现组建材料供应商及专业工程供应商库,特面向社会材料供应商及专业工程供应商发出诚挚邀请!
根据公司党风廉政教育建设要求,我们也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挑选优质供应商入库,同时希望各供应商通过合规、正当途径报名参与,禁止“请托、打招呼、找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
我公司也将对各供应商进行行为记录,对于“请托、打招呼、找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将影响入库,并且在实际项目采购过程中直接作为减分项影响采购结果!
感谢理解和配合,望各供应商积极参与,共同参与到平原示范区百年医院建设中。
祝您健康快乐,事业昌盛!
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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