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创商业】示范区智慧政务大厅第二批设备(标段一)、 家具(标段二)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3/1/19 18:09:01
一、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智慧政务大厅第二批设备(标段一)、家具(标段二)采购
二、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平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四、项目概况
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已于2022年9月20日整体搬迁至创智公园内,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目前需要配备部分办公家具及政务服务相关设备。
五、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个体、企业审批机采购;标段二:家具采购。其中标段一个体、企业审批机采购详见“个体、企业一体机采购需求清单”附件;标段二家具采购包括智慧政务大厅茶几、会议桌、椅等,详见“家具采购需求清单”附件。报价人可任选其一或其二进行报价。
六、采购控制价:标段一控制价总计299466.66元;标段二控制价总计64536.67元,各标段超出对应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七、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合同工期:各标段均为15天。
九、报价保证金
1、是否提交报价保证金:标段一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标段二无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的缴纳: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报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报价人名称及所报价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新乡市平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乡平原示范区支行
银行账号:248170795155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5号楼505室
电话:0373-7553356
3、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缴纳报价保证金,未能够按时缴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文件无效。
4、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标结束且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各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至原账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2)串通报价、围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十、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及合同相关要求。
十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单位通过下方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uaPweGas-Y_Jk3S9f98rg
提取码:f73x
十二、报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提供报价文件1份,胶装,加盖骑缝章,密封并在封面处备注联系方式;另需提供一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报价文件(需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用U盘拷贝后同纸质报价文件一起封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报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时统一递交投标文件。
3、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下午15:00。
4、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二楼招采合约部。
十三、其它要求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报价时严格按照要求报价,有任何疑问可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我方会以答疑形式回复,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3、报价文件中每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二楼招采合约部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638311201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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