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车租赁询价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3/12/19 18:01:54
一、采购项目名称:标段一: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车租赁;标段二: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车租赁
二、采购人名称:标段一: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二: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四、项目概况:标段一: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标段二: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
五、采购内容:标段一:车型:比亚迪海鸥2023款305km活力版一辆(全新车,车辆外观为暖阳白),租赁期限贰年。标段二:车型:比亚迪海鸥2023款305km活力版一辆(全新车,车辆外观为暖阳白),租赁期限贰年。
六、采购控制价:标段一:75000.00元;标段二:75000.00元,超出以上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合同工期:两年。
九、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合同要求。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价单位通过下方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lmb8LqpaFCavUdCeuG_AQ
提取码:zmlx
十一、报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507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3、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开始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其它要求:
1、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报价时严格按照询价函内容及附件进行报价,有任何疑问可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我方会以答疑形式回复,答疑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3、报价人可自主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报价,中标后标段一、标段二将分别独立签订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医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38311201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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