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村建设“三通一规范” 物料采购(第四批)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8/16 22:55:33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村建设“三通一规范”物料采购(第四批)
二、采购人名称:新乡农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平原示范区,主要包含桥北乡、师寨镇、韩董庄镇等三个乡镇道路、污水、弱电建设。
五、采购范围内容:
韩董庄镇荒庄村“三通一规范”需要的沥青混凝土和乳化沥青,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内,如累计供货总金额大于200万元的,合计结算金额按小于200万元计,乙方接受委托时,应自行充分评估,合计结算金额超出上述约定部分视为乙方让利。
六、采购控制价:《新乡工程经济参考》中<厂家信息〉中的相应材料出厂价格的95%(不含税价)。累计供货总金额不大于200万元,超出以上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合同工期:暂定一年,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九、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合同要求。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价单位通过下方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AoBjHJ3WjYQ3ml_qAttVw提取码: 9p4d
十一、报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下午15点30分。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北楼301会议室。
3、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开始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其它要求:
1、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报价时严格按照询价函内容及附件进行报价,有任何疑问可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我方会以答疑形式回复,答疑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农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638311201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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