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9/6 17:57:25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四、项目概况:
为确保整个债券发行过程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委托一家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市场信誉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关于债券发行的法律框架、合规性要求以及潜在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五、采购范围内容:按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债券要求对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募集说明书签章页、期后事项说明、发行鉴证法律意见书等。
六、采购控制价:控制价总价为100000.00元,超出以上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具有近2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区县级平台公司成功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服务)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合同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自然日内出具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其余法律文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
九、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合同要求。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价单位通过下方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zqISTL-Mt2uoelW9uYYYA 提取码: s2i8
十一、报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10点00分。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北楼301会议室。
3、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开始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其它要求:
1、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报价时严格按照询价函内容及附件进行报价,有任何疑问可在开标前一天书面提出,我方会以答疑形式回复,答疑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3、中标后律所需配合出具律所资质文件、签字律师资质文件、报告期内律师及经办律师受处罚情况说明。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与嵩山大道交叉口向东350米新乡创投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17177036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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